企業管治
董事會
執行董事
- 謝安先生(行政總裁)
- 孫大千博士
非執行董事
- 李衛強先生
- 崔浩先生
- Alla Y ALENIKOVA女士
- Brian Thomas MCCONVILLE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 劉暢女士
- 段雄飛先生
- Elizabeth Monk DALEY博士
- 胡勁恒先生
委員會成員
審核委員會
- 段雄飛先生(主席)
- 劉暢女士
- 胡勁恒先生
提名委員會
- 段雄飛先生(主席)
- 謝安先生
- 劉暢女士
- 胡勁恒先生
薪酬委員會
- 段雄飛先生(主席)
- 謝安先生
- Brian Thomas MCCONVILLE先生
- 劉暢女士
- 胡勁恒先生
董事會
董事會之職責為監督本公司業務之整體發展,務求加強股東價值,包括制定及審批本公司實施之策略、考慮重大投資、每半年審閱本集團之財務表現,以及發展及檢討本集團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將本公司之日常營運交付予執行董事或各業務分部管理層。董事會在制定決策時,致力以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最佳利益為依歸。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考慮外聘核數師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審閱及監控外聘核數師之獨立客觀及審核程式之有效性,以及與外聘核數師討論審核之性質及範疇。其職責亦包括:(i)於呈交董事會前審閱半年及全年財務報表及(ii)檢討本公司之財務監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審核專案(如適用)。審核委員會亦須討論中期及全年審核中出現的問題及存疑之處,及考慮內部調查的重大發現及管理層回應。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定期審閱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包括其技能、知識及經驗),並物色合適人選加盟董事會。其職責亦包括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之接任計畫等相關事宜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提名委員會之推薦建議其後將提呈董事會考慮及採納(如適用)。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委員會應根據有關合約條款(如有)及董事會之授權,厘定每位執行董事(包括主席)及高級管理層的個人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權益(包括購股權分配及年終花紅計畫)及賠償金額(包括任何因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的賠償)。於厘定本公司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時,薪酬委員會會考慮市場情況以及香港和海外之相關行業中類似公司之執行董事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