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治
董事会
执行董事
- 谢安先生(行政总裁)
- 孙大千博士
非执行董事
- 李卫强先生
- 崔浩先生
- Alla Y ALENIKOVA女士
- Brian Thomas MCCONVILLE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刘畅女士
- 段雄飞先生
- Elizabeth Monk DALEY博士
- 胡劲恒先生
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
- 段雄飞先生(主席)
- 刘畅女士
- 胡劲恒先生
提名委员会
- 段雄飞先生(主席)
- 谢安先生
- 刘畅女士
- 胡劲恒先生
薪酬委员会
- 段雄飞先生(主席)
- 谢安先生
- Brian Thomas MCCONVILLE先生
- 刘畅女士
- 胡劲恒先生
董事会
董事会之职责为监督本公司业务之整体发展,务求加强股东价值,包括制定及审批本公司实施之策略、考虑重大投资、每半年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表现,以及发展及检讨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将本公司之日常营运交付予执行董事或各业务分部管理层。董事会在制定决策时,致力以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为依归。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考虑外聘核数师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审阅及监控外聘核数师之独立客观及审核程序之有效性,以及与外聘核数师讨论审核之性质及范畴。其职责亦包括:(i)于呈交董事会前审阅半年及全年财务报表及(ii)检讨本公司之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审核项目(如适用)。审核委员会亦须讨论中期及全年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及存疑之处,及考虑内部调查的重大发现及管理层回应。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定期审阅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其技能、知识及经验),并物色合适人选加盟董事会。其职责亦包括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之接任计划等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提名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其后将提呈董事会考虑及采纳(如适用)。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委员会应根据有关合约条款(如有)及董事会之授权,厘定每位执行董事(包括主席)及高级管理层的个人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益(包括购股权分配及年终花红计划)及赔偿金额(包括任何因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于厘定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时,薪酬委员会会考虑市场情况以及香港和海外之相关行业中类似公司之执行董事之薪酬。